《极简墨子传》 第五章“尚贤”、“尚同” 免费试读
在“天志”与“鬼神”之后,墨子提出了“尚贤”与“尚同“之政治上的要求。墨子认为在天志之下,人间亦应为贤者之治,“虽在农与工肆之人,有能则举之”,如人间的“天志”一般,此等人的权利近乎于无限,《尚同上》云:
墨子说:古时人类刚刚诞生,还没有刑法政治的时候,人们用言语表达的意见,也因人而异。所以一人就有一种意见,两人就有两种意见,十人就有十种意见。人越多,他们不同的意见也就越多。每个人都以为自己的意见对而别人的意见错,因而相互攻击。假如听到善与不善,却不向上面报告;上面认为对的,也不认为对,上面认为错的,也不认为错;上面有过失不能规谏,下面有好人好事不能广泛地向上面推荐;与下面勾结而不与上面一致,这是上面所要惩罚,也是百姓所要非议的。”上面根据这些方面来行使赏罚,就必然十分审慎、可靠。
近代英国哲学家霍布斯(1588-1679)认为在人类初生之时,处于一种“自然状态”之中。其时,并无国家与法律,每个人与其他人都是敌人,都处于一种战争状态之中。众人不满足于这种状态,于是纷纷立约把绝对的统治权赋予其中一人,这就是国家的起源。是故,国家统治者必然拥有绝对的统治权,否则国将不国,众人又将恢复至原始状态之中。此等国家权威几于上帝无异(详见《利维坦》)。墨子的理论与霍布斯的理论极为相似。
在国家没有建立之前,没有道德、是非标准,所以天下大乱。但是,在国家建立之后,天子的命令的应当是绝对的是非标准,除此之外,不应该在有其它的标准。《尚同下》云:
现在为什么居上之人不能治理他的下属,居下之人不能事奉他的上级?这就是上下相互残害。什么原因会这样?就是各人的道理不同。所以计议上面的赏赐赞誉,不足以勉励向善,计议上面的非毁惩罚,不足以阻止暴行。这是什么原故使之如此呢?就是各人道理不同。
墨子其时,面对天下之弊,诸子百家皆纷纷著述,陈述其说,其中不免口诛笔伐。墨子则认为,天下大乱的原因之一则是“煽惑人之学说之毒”,其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善恶是非标准,每个人都可作出自己的判断。故《尚同下》云:
然而考虑应该怎么样才可以获知下情呢?墨子说:“只有能用向上统一意见施政,这以后就可以了。”所以古时天子设立三公、诸侯、卿、宰、乡长,家君,不只是让他们富贵游乐而选择他们,而是将使他们协助自己治理刑政。所以古时建国立都,就设立了帝王君主,又辅佐以卿士师长,这不是想用来取悦自己喜欢的人,只是分授职责,使他们助天明治。
在下者同于上,而天子上同于天,代天发令,且“天志”为“兼爱”,则必然能使天下“兼爱易别”。可是此种帝王几于西方教皇无异,故荀子云:“墨子有见于齐,无见于畸形”(《荀子·天论》),实为有理。